喜歡咖啡。
喜歡它的氣味,
喜歡它的味道;
喜歡自己弄,
當然也喜歡喝。
若是每天早上,喜歡的人在自己起床前已把咖啡弄好,放在餐桌上等候自己,感覺一定很好。
可是。
牧嘆氣。
自己喜歡的人卻不懂得怎樣弄。
早上他要喝的是熱可可,上面的cream給噴得滿滿,再撒上可可粉。
他連他最喜歡的熱可可也不知道是什麼構造。
別說咖啡了。
一天。
牧終於忍不住,問:「有天早上你會替我弄咖啡嗎?」
聽罷,他從他的電玩中抬頭,沒有說什麼的瞪了瞪他。
他碧藍的眼睛像在說:『你說什麼來了?』好像以為他在說著什麼外星語言。
牧瞇起眼看了看他,在他身邊坐下。
「哼、不懂弄咖啡的笨蛋。」
「你說誰笨了?」
「你。」
「啊,你欠K了嗎?」他終於放下了電玩,向他撲去。
牧只笑笑抱著了他,印下一吻。「但我就是喜歡你這個笨蛋。」
然後。
第二天早上,原本乖乖睡在身旁的他不見了,卻出現在廚房內,桌上放了兩杯咖啡。
「誰說我不懂弄咖啡了?」他笑笑把手撓上了牧的頸項。「今天我不喝可可,陪你喝咖啡。」
看著弄得一身咖啡粉的他,牧心裡有種訝異的甜蜜,但臉卻皺著了眉,不滿的揚揚嘴:「今天我不喝咖啡了。」
「咦?」他揚揚眉。「牧你--」
還沒說完,牧已笑笑理首在他混著咖啡味道的頸窩,輕輕吻著。「今天吃你便夠了。」
「笨-蛋。」他仰仰頭,笑了。
最喜歡他了。
有著咖啡味的他。
-- 全文完